庄桥街道李家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庄桥街道李家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庄桥街道李家安置房项目位于江北区天沁路南侧、江北外国语学校东侧、刁家河北侧、规划路西侧,项目由10幢(14~18层)高层住宅、1幢3层幼儿园及地下室车库等组成。

项目总用地面积365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825.18平方米。根据宁波市有关规定,该地块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办事处。

二、投标对象:有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多业主住宅项目(不含综合体)管理业绩的物业服务企业。

报名日期: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10:30,携以下资料(复印件)到江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名(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1、投标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3、企业概况和多业主住宅项目业绩证明(服务合同);4、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简历、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45岁以下)、信用证明(属地主管部门开具)等证明材料;现担任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项目经理且时间不满二年的,不得再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近连续三个月(3、4、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6、本市行政区域外的物业企业参加报名时需提交《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登记备案表》;7、获招标人推荐的需提交招标人出具的推荐书;8、经现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向江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公转账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四、注意事项:在经营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报名:1、近三个月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2、投标人一年内所管理的物业项目年度综合考评有不合格的;3、投标人二年内有不按规定程序退管物业项目的;4、投标人一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标、陪标行为的;5、投标人当年被投标项目所在物业主管部门累计通报批评达到三次及以上的。

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五家,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由招标单位抽签决定不多于五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竞标(获招标人推荐的报名单位为当然投标人单位)。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地址:宁波江北区正大巷8号 联系电话:****-********

标签: 管理服务 前期物业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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