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横三纵”快速路安装限高架工程招标公告
“两横三纵”快速路安装限高架工程招标公告
“两横三纵”快速路安装限高架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JZ2019J-C19
1、招标条件
“两横三纵”快速路安装限高架工程由长春市财政局城建处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两横三纵”快速路安装限高架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其他要求:须与原智能限高架的功能保持一致;须与原智能限高架的后台控制系统达到兼容与匹配,并出具承诺书。
2.7本项目最高股标限价为:400.436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后)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负责人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
3.5.2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5.3 施工员、质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岗位证书;
3.5.4 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证或C证)。
3.5.5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即“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同)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报名登记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企业出具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提供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2019年03月至2019年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报名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异议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2019年03月至2019年5月)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1日至 2019年6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
(6)企业出具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提供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2019年03月至2019年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
(7)企业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一项证明复印件;
(8)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报名时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以及第2.6条其他要求的承诺书原件,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含电子评标专用光盘等所有材料费用) ,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投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上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依据长城乡联规[2018]2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部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采用随机方式定标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结果产生后,如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其他依法依规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招标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 系 人:王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联 系 人:徐司伦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
10.吉林省、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n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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