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陶瓷厂学校桌椅、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陶瓷厂学校桌椅、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咸阳市秦都区陶瓷厂学校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咸阳市秦都区陶瓷厂学校桌椅、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秦都区陶瓷厂学校桌椅、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QCG(2019)008
三、采购人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陶瓷厂学校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建设路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153*****10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政府办公楼836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1、项目内容:咸阳市秦都区陶瓷厂学校桌椅、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用途:教学需要
3、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4、项目预算:541800元
5、采购内容:桌椅、办公家具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6.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7.供应商必须独立投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报名时需提供1-7项要求的磋商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参加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2019年6月 21 日至2019年6月 2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4 日上午9:00止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磋商时间:2019年 7 月 4 日上午9:00整
十三、磋商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银行户名:咸阳市秦都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单位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工行咸阳市人民中路支行
特别说明:已报名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人。
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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