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香榭雅园住宅小区蓄水板招标20190620招标公告

二局三香榭雅园住宅小区蓄水板招标20190620招标公告


采购详情
采购单 附近四:投标附件.xlsx 香榭雅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蓄水板采购招标文件.docx

香榭雅园住宅小区项目


蓄水板、无纺布采购
招标文件


名 称:香榭雅园住宅小区项目


招 标 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高韩乐 150*****507

技术联系人:姜新139*****355

发出时间:2019 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技术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书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1报价明细表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
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香榭雅园住宅小区项目标段内蓄水板、无纺布。
1.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形式,不因工期的调整或者市场的涨幅调整,请各单位自行考虑风险。
二、投标人资格
.1 中建股份云筑网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纪检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下评标。
3.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内 30天内有效,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第一轮报价最高的三分之一厂家,不允许进行第二轮报价。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蓄水板、无纺布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要求,并在进场前提供我司指定企业资质、设备报告、合格证等质量文件及设备复试报告等。
5.3技术要求:符合国标、地标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3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6.4交货地点:香榭雅园项目部现场指定地点。
6.5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后,甲方将组织监理、业主等有关人员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联合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及甲乙方确认的封样样品(或描述)不符,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罚乙方现金 1 万元,并且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如果影响现场施工,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结算方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7.1.1结算总额:根据已施工范围对应的设计图纸工程量*单价±其他款项
7.1.2
7.3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授权书、报价单、,均需签字盖章。
九、服务承诺
9.1中标单位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及时签订合同。
9.2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实效内供货,不得延误;若供货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9.3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9.4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9.5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开标时间:以云筑网上通知为准

第二部分技术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书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香榭雅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
蓄水板采购合同
编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程的设计和使用要求,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香榭雅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中的蓄水板采购工作,达成如下合同:
工程名称: 香榭雅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
工程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庄镇尹家铺村。
本合同组成文件解释顺序如下: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技术条款
第四部分 供货清单及价格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货物及数量
1.1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 香榭雅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中的蓄水板采购以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货物数量详见第四部分。
2合同金额及价格
2.1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总额(含增值税)RMB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RMB 元, (大写:人民币),增值税款RMB元 (大写:人民币 ),适用增值税税率%。
2.1.1 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总额(不含增值税)RMB (大写:人民币 ),适用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由乙方向甲方收取。乙方在向甲方收取增值税款时,应提供相关的结算清单,并对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的不含税价格进行分类列示。
2.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数量暂定(第四部分 供货清单及价格表)。单价包括:
2.2.1货物原价: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等价格在内。
2.2.2其它费用: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验收之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和各种税费,其中运输费系指由乙方将货物从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落地发生的所有费用。
3价格约定事项
3.1甲方有权利选择全部或其中某几项要求乙方供货,乙方不得据此调整合同单价。结算价格=根据已施工范围对应的设计图纸工程量*单价±其他款项。
4结算与支付
4.1预付款:
本合同 无 预付款
4.2到货款支付: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周良庄镇尹家铺村 经甲方(指定专人) 签字确认收到后,方视为到货,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每月20日前确认当月工程量,办理月度结算。甲方以业主商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二次结构施工过程中,支付累计结算金额的50%,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四方交验合格,工程整体竣工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甲方与业主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至95%,剩余5%留作质保金。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4.3 安装调试款:货物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经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的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 / %的安装调试款。双方对履约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
4.6 结算总额=根据已施工范围对应的设计图纸工程量*单价±其他款项
4.8工程量的计算原则:
详见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4.9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因乙方发票不真实、不合法等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需由乙方承担。
4.10 乙方合同里提供一个乙方的收款银行及账号,乙方提供的发票流向与乙方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名称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11乙方开户行:
收款银行账号:
4.12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贰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4.13以下文件构成乙方结算文件:
4.13.1甲方物资部签署的供货清单;
4.13.2四方(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验收合格证明;
4.13.3系统调试合格证明;
4.13.4整体工程竣工调试合格证明。
5 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5.1 甲乙双方税务信息
5.1.1 甲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上的 15 位税务登记证号):****************XW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后的单位 18 位编码):****************XW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6 号院 30 号楼
电话:***-********
开户银行(必须是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号):****************15495
5.1.2 乙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5.1.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
5.2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并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发票领购簿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3 发票的开具时点约定
5.3.1 合同项下存在预付款的,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前 15 日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5.3.2 每批货物到达现场,乙方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办理货物验收入库手续,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验收及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5.3.3 乙方供货完成后,必须提供合同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4 乙方应在开票之后 5 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我方更换要求后 5 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至我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5 发票违约责任
5.5.1 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发票、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支付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含未抵扣的增值税款、不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对应的 25%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资金占用利息及相关损失等。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的;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3 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4 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5 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6 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5.5.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的税率的,乙方除按 5.5.1 条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 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5.3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除按 5.5.1 条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 3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5.5.4 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使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6 时间。
6.1合同内所有货物将分批供应,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部门和物资部门共同确认的供货时间、规格型号及数量,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地点,供货时间为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期间)。
6.2上款规定之供货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
6.3乙方应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指定位置交付甲方。
6.4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的 贰年,并不低于国家要求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期自香榭雅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颁发的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
6.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7 合同生效
7.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确定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7.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天津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合同订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公章)(公章)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6 号院 30 号楼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100070 邮政编码: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6 号院 30 号楼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100070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8 定义与说明
8.1“工程”是指香榭雅园住宅小区项目。
8.2“甲方”是指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3 “乙方”是指
9 专利权
9.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委托代理销售权(持有所有权人出具的委托代理凭证)。
9.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 包装
10.1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0.2 当货物为设备时,每批货物应附至少一份装箱单,货物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产品合格证、施工及安装指导书。
10.3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11 运输和卸货
1.1乙方应自行准备符合本合同所供货物特性要求的运输工具将其运到指定地点。
1.2乙方应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1.3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的义务。
1.4由于乙方的原因合同货物需要补充或更换,则此部分货物由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11.5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乙方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的货物,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保险
12.1乙方应负责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保险内容及金额包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及价值,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整地交付;并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前的相关责任。
13 税费

13.1除合同已明确外,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14 质量保证及保修期责任
14.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用标准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施工或安装、调试后能正常使用。在货物保修期间,乙方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4.2 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乙方亦应承担保修期内受损货物的维修,如有必要,乙方在 7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4.3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或保函中扣除,维修或更换后的部分货物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6个月。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4.4 乙方在保修期内对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的免费服务及维修包括:修复及更换一切所需之部件及以上工作所消耗材料费及人工费。
14.5 保修期后乙方应承担售后服务。只要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 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甲方满意。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15 质量要求
15.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15.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15.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甲方 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15.4应符合香榭雅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图纸、现场实况提出的所有具体要求。
16 检验
16.1本合同货物的验收及测试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拥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应产品的审批备案手续和相关的制造、检测许可证书。
16.2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后,甲方将组织监理、业主等有关人员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联合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及甲乙方确认的封样样品(或描述)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6.3所有货物到达工程地点后,在与甲方交接以前,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看护,若发生遗失或损坏,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4无论何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验收,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责任。
16.5乙方运输车辆在工地内外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7 延期交货及交货期违约赔偿
17.1 乙方应按照双方最终约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
17.2 交货期违约赔偿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核定的违约金比率为每提前或迟交日扣除提前或迟交货物金额的 1%;但是,违约金的支付不超过提前或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
18 缺陷索赔
18.1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乙方可以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证书,费用由乙方承担。
18.2乙方承担货物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并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并承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修期。
18.3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7日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要求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或乙方提供的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款。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0 乙方提供的合同附随义务
20.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详细设计、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0.2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
20.3乙方须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封样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合同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20.4甲方/设计/监理单位/业主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20.6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1 保函或保证金(本条不适用)
21.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0天内,向甲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至运抵现场的货物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当之日止。
21.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按暂定合同总价的 ∕ %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的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供货且验收完毕之日止。
22 争议解决
22.1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依法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3 合同变更
23.1 甲方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业主要求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合同变更通知,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乙方应积极配合。
23.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合同变更通知结果。这种合同变更通知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4 合同终止
24.1违约终止
24.1.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7日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4.1.2 一旦甲方根据第 24.1.1 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未交付部分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2 破产终止
合同任一方破产或无债务清偿能力时,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不损害或影响另一方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
24.3 正常终止:甲乙双方正常履行完毕本合同义务,进入保修期后即行终止本合同。
24.4如果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25 合同转让
25.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5.2乙方保证对上述转让行为与受让人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部分 技术条款
第四部分 供货清单及价格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mm)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增值税税率
含税单价
价税合计金额
备注

1
20高塑料排水板
1、铺设20高塑料排水板(绿色)
2、主材材质:HDPE高密度聚乙烯全原料;
3、厚度:H=20mm;
4、主材单位重量:1200-1300g/m2
M2
75000
2
无纺布
主材单位重量:200g/m2
M2
75000


单价已包含:实施于排水板及无纺布铺设工程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所有材料费,含材料的检验试验费)、机械费(包括全部施工机械费、机具费。包括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运输费、施工工具使用费、投标人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管理费、利润、应由乙方上缴地方和公司的各种管理费费用;与其它相关作业队配合费用;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设施);需要乙方办理的各种手续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保险费、税费等;施工过程中的可能因客观条件变化而引起抢工的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迎接检查等全部施工费用。加班、夜间施工、节假日、春节及农忙期间的费用、务工人员的差旅费用、工地内材料的一次或多次倒运费、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窝工费、抢工费用、超高费用及应该由乙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费用均含在综合单价内。综合单价包括内容除上述工作外,还包括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附件
(甲乙双方确认的其他条款):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①廉政协议书
②原辅材料质量承诺书
③安全协议书
④环保协议书
廉政协议书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保证物资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经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1.3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将自己的亲友或关联人介绍到乙方工作。
2.6 不得在家中接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询访。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5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其他物品。
3.6 不得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3.7 不得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里询访有关事项。
3.8 乙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物资采购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物资采购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乙方监督部门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取消其合格供货商资格。
4.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有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甲方将视情况给与被索贿金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当事人承担)。
4.4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协议书有效期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时止。








六、协议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原、辅材料质量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_.香榭雅园住宅小区_项目铝合金框木模板货物的分供方,为保证我司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安全性,特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经营资格的承诺:
我方承诺向贵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生产许可证、绿色环保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必要证件。
二、我方供应货物的承诺
1、我公司所有供应货物全部提供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及时提供所需的外检报告、证明、特殊原材料生产厂家生产证明等一切证件,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2、我公司所有供应货物如经贵公司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对涉及到该指定货物的使用性能、质量指标、绿色环保指标的生产厂家、配方、生产工艺等不作随意更换,如有更换,我公司会在更换之前至少提前20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贵司。经贵方和监理、业主同意后供货。
3、我公司供应货物的保质期绝不低于产品标注的保质期(自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算起)如因我方供应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贵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我方自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2-10倍(确定明确倍数)的赔偿,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4、我公司认可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和仓库保存条件,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自愿严格遵守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
5、我公司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我公司保证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更换补充合格的货物,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我公司对通过验收的货物,在贵公司使用之前,存在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标识不清及任何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物资,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标签标识方面的管理规定,保证产品及外包装绿色环保符合要求。
8、我公司承诺遵守合同规定,绝不添加贵司未经确认的厂家货物,否则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9、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企业原辅料最新的规定,并保证及时执行,不需要贵公司再行通知。
为共同确保货物质量安全,我公司特向贵司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遵照执行;本承诺书在工程寿命内有效。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当地相关部门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 天津(省)市和上级劳动部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各自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3、甲方有权根据相应规定(包括本单位的奖罚制度)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每次处罚500-10000元
4、乙方送货到工地现场,应通知甲方材料负责人,并在规定的场地卸货。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在工地现场吸烟、用火等,不得未经允许使用工地现场的物品,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必须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5、由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双方必须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底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因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复杂。
6、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施、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7、乙方进入工地人员,由于私自乱摸、乱动设施、设备等而造成的自我伤害或者第三方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进入工地人员,必须加强自我保护,遵守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如因乙方违反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或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对甲方造成后果及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1万元-20万元,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送货范围内尤其进入工地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
10、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求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本协议作为加以双方材料合同的附件,在材料合同签约后生效,与材料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材料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环境保护协议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施工项目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我公司(甲方)承建的 .香榭雅园住宅小区 项目,按合同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现场卸料条件。
第二条 乙方
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1.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1.2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1.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1.4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1.5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2、遵守下述要求:
2.1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2.2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2.3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4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3、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4、乙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5、乙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第三条 如乙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空白,无合同正文)



附件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刘铁 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方从学 为我公司签署 香榭雅园住宅小区一期项目蓄水板采购合同 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10 日起至本劳务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男 年龄 47
身份证号码: ****************12 职务 项目经理
在津(京)办公地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铁(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2018年 1 月 10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温县产业集聚区中福路72号
成立时间: 2016年 9 月 14 日
经营期限: 2016年 9 月 14 日 至长期
姓名: 刘铁 性别: 男 年龄: 33 职务: 总经理
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151*****536
在津(京)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乙方:(盖公章)
日 期:2018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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