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采购“无菌检查用集菌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关于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采购“无菌检查用集菌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19年6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无菌检查用集菌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具备全自动开关泵头,可经受高温高压灭菌;

2、具有SOP同步功能,可以同电脑相连进行SOP的编辑和输入输出,同时具备手动和自动模式;

3、具有压力保护模式,在压力报警时可以自动停泵并在恢复过程中进行自适应检测;

4、最大转速:150,计时器范围:0.5s-999s。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本次公示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7月2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9年7月2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璐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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