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除味剂灭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除味剂灭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除味剂灭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除味剂灭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GZB-2019-0618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生物除臭剂、高效低毒灭蝇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项目预算金额:约60万元。根据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8、生产厂商参与竞标的,须具有高效低毒灭蝇剂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
9、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竞标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19年 6 月 24日至 2019 年 6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3、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套,否则拒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生产厂家提供);
4)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高效低毒灭蝇剂生产许可证及农药登记证(可以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的复印件,代理商或经销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即获取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 年 07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荣校路与学院路交叉口
联系人: 王进磊
联系电话: 156*****005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张小露
联系电话:****-*******、16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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