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储运部船用燃料油升级配套出厂设施改造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石化储运部船用燃料油升级配套出厂设施改造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石化储运部船用燃料油升级配套出厂设施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炼〔2019〕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建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上海石化储运部船用燃料油升级配套出厂设施改造项目建筑工程


2.2建设地点:上海石化储运部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上海石化储运部一车间、二车间、化工码头实施船用燃料油升级配套出厂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包括以下内容:


1、新增一车间至二车间低硫船用燃料油连通管线,接在一车间与加氢蜡油收发催化装置DN200管线。使一车间T-102具备接收T-212/214船燃(加氢渣油)作为催化原料功能。第二阶段一车间储罐改造完成后,该管线作为一车间低硫船用燃料油发码头管线。


2、低硫船用燃料油经海运出厂,二车间新增低硫船用燃料油发码头泵及进、出泵、压控循环线和计量级流量计。新增二车间至化工码头4#、5#泊位的低硫船用燃料油管线。T-212/214原有氮封阀和呼吸阀更换,并增加罐顶排气管线的自动开关阀。根据生产需要,将减压渣油原料供应能力提高到250m3/h,增加1台减压渣油泵,新增进泵、出泵和压控循环线。新增泵位置设置船燃收球筒。


3、化工码头引桥口新增紧急切断阀,4#、5#泊位新增输油臂和计量级流量计。5#泊位拆除一台原有输油臂,在原址新增船用燃料油输油臂,并增加船用燃料油管线发球筒,使船用燃料油发码头管线具备通球退料功能。





2.4建设投资:4862万元


2.5计划工期: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 8 月 1 日;


计划中交日期: 2019 年 12 月 15日。具体以甲方网络计划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的建筑工程:C25人行地坪、C25防渗地坪、C25防渗盖板明沟、C25防渗集水坑、C25防渗围堰、土方外运;C30现浇素混凝土结构、C30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泵棚27m*8m(彩钢板216 m2+钢结构约10吨)、原有建筑修葺改造等,标段暂估合同金额约178万元(含税)。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五年以来有同类石油化工装置区域内建筑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8)其他: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近五年以来有同类石油化工装置区域内建筑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近五年以来有同类石油化工装置区域内建筑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近五年以来有同类石油化工装置区域内建筑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近五年以来有同类石油化工装置区域内建筑项目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相关补充说明:


(1)以上业绩要求,均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的同类或类似工程,除有特殊说明外,均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同类石油化工装置区域内建筑项目;


(3)本公告所述的“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身。


(4)项目经理部人员一览表内全部人员须提供于招标文件发出起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


(5)招标文件中:“近三年以来”指2016年1月1日以来。


“近五年以来”指2014年1月1日以来;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请你单位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08:00-17:00)。


4.4特别提醒: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评审等活动)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019 年7 月 16 日 08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


6.3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7 月 16日 09 时 30分


6.4递交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9 年 7 月16 日 09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 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路49号604室


邮 编: 200540


联系人:李明华


电 话: 021-57941941转25030


电子邮箱:limh.sh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7室;


邮编:200540;


联系人:廖彩玲;


电话: 021-57958887;13788913865;


传真:021-57958887


电子邮箱:liaocl.shsh@sinopec.com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4 日



标签: 燃料油 船用 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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