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船厂造船项目安置区第三期独立式住宅基础(二次公告)(泉州市)
泉州船厂造船项目安置区第三期独立式住宅基础(二次公告)(泉州市)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惠安县净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泉州永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泉州船厂造船项目安置区第三期独立式住宅基础招标编号:********049
建设地点:净峰镇投资规模:条石基49幢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4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叁级以上(含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三、投标人报名须知:
1、应由投标人拟派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企业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有效证明(须出示原件)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前往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由投标人从企业开户银行账户划出的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凭证(不受理现金、汇票等缴款方式,填写转账单时,必须同时把投标项目名称填入“用途栏”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保证金缴入账户名称: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①:建设银行惠安支行;账户:****************29
开户行②:农业银行惠安县支行东关分理处;账户:***************
开户行③:惠安螺城信用社;账户:****************002450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回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账户)
3、以上证书及证明材料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索取回执单及资格预审文件。
四、报名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大厅咨询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上午8:30至11:00,下午15:3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惠安县净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泉州永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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