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开发区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1. 江苏省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 开发区路灯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 。本项目于2010年12月23日发布了第一次公告,因第三标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重新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货物名称:电力电缆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2011年1月,具体时间在履行过程中以买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
4.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相应招标内容:
电力电缆12900米的材料供应;
电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可申请参与上述标包的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电缆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相应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近三年内在建设工程项目上供应过类似工程材料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3)必须通过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有效;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材料质量问题;
(6)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8)外地企业来启东参与招投标的,应当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7.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1 年 1 月 13 日8 时30 分至 16 时 30 分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 1 月 17 日 15 时 0 分,提交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查验收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交投标文件时每位申请人缴纳300元人民币的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9.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在线答疑”栏目
10.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以有效报价中的次低价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11.特别提示:
(1)投标人可从(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或(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等网站查阅并获取本招标公告及附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开标时的投标文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2.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德斌  联系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建设银行城南分理处二楼
联系人:朱红燕 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 1 月 7 日至2011年1月13 日


招标人(公章):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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