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康监狱重症监区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新康监狱重症监区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新康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新康监狱重症监区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新康监狱重症监区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YDZC-19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转80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新康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七政街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毕先生****-********转802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磋商公告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磋商公告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新康监狱的委托,对黑龙江省新康监狱重症监区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新康监狱重症监区监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YDZC-19028;
2.3 资金性质: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320,000.00元);
2.4 采购内容:重症监区监控升级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且验收合格;
2.6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七政街85号;
2.7 质量标准:符合司法部智慧监狱技术规范、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印发《安全防范联动系统建设标准暂行办法》(黑狱通2019.37号文件);
2.8 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谈判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谈判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谈判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须提供本企业2016年01月01日至截止之日止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9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10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3.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06月24日至2019年06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公告期限:2019年06月24日至2019年06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新康监狱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七政街8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一切事宜请咨询代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22/33转8025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ydzbbjg@163.com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转802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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