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清华大学中意清华环境节能楼通风系统工程改造招标公告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清华大学中意清华环境节能楼通风系统工程改造招标公告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华大学中意清华环境节能楼通风系统工程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中意清华环境节能楼通风系统工程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清资招*******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晶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
联系方式:田振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晶、***-********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空调工程、弱电工程、配电工程、土建工程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2.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企业必须为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2018-2020年定点企业;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 对投标人的专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受聘于投标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 B 本); (4)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1日 09:00至2019年06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北里43号渔阳置业大厦A座7层A706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盖章,加盖公章)。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当面领取,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等其他非当面方式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20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清华大学后勤综合信息网”“清华大学信息门户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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