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房屋出租

阳泉市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房屋出租


阳泉市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房屋出租


公 告

1、出租方:阳泉市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项目编号:GY-201906-ZL-07

3、标的名称:阳泉市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房屋出租

4、挂牌底价:107650元/年/224平方米

5、租赁年限:三年

6、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七、信息披露起止日: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7月1日

八、报名日期、入口、地址:

1、报名日期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7月1日16:00前;

2、报名入口:http://ggzy.yq.gov.cn/(在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竞价);

3、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泉市开发区大连街145号、广电大厦旁)。

九、标的物租赁用途:综合商铺(不可经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十、标的物状况:该出租标的物座落于阳泉市泉中路154号,其门前设有公交站点,公共交通便利。周边有银行、酒店、服装城、展览馆、图书馆等。人口密度较大,是阳泉市商业、金融、住宅等区域中心。该标的物为砖混结构,层高3.5米,总使用面积224平方米,截止现场勘查时,该房屋目前经营项目为李先生牛肉拉面、滋生堂药店、旅店。房屋装修全部为承租人投资。

十一、出租方批准单位及评估机构:

批准单位:阳泉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阳直管资发【2019】22号);

评估机构:山西睿信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晋睿信和评报字[2019]第0017号。

十二、承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出租方及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合作中所列为黑名单的组织或个人报名和竞价行为无效行为。

(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价成功的承租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后续交易手续,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个年度租金、交易服务费(《成交确认书》成交总额的2%)交纳至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承租方支付上述费用之日起5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房屋租赁移交手续。本市场在收到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移交的书面证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房屋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后,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5、承租方须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及出租方的相关规定,做好租赁范围内的防火安全、房屋结构安全、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关费用。

6、承租方负责房屋的装修、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合同到期后,因装修增设的房屋水、电、装修等基础设施归出租房所有。

7、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进行装修,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应服从城市整体规划。若因政府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整体或部分征收该房屋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9、承租方在资产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资产整体或部分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出租资产。

10、承租方合同到期后,装修费用不能抵顶租金、不能延期使用、不得向出租方申请装修补偿、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现状。

11、承租方必须接受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对广告招牌的统一管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的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资产状况以实地查勘及实际交接为准。

特别提示:原《资产租赁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须报名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须提供由出租方出具的原《资产租赁合同》及身份证明。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9年1月31日,原租户现仍正常营业。若原承租方取得租赁权,则从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计算租赁期。

获得租赁权的承租方须承担原承租方维修改造费用的,具体费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十三、承租方竞价成功后应提交的材料(提交至交易市场)

1、企业法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内部决策文件、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委托的提供)、承诺书等。

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

十四、保证金事项:交易保证金设定为3万元,须在报名时交纳至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全称: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开发区支行

行 号:********0439

账 号:****************522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带息返还。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100%扣除,先用于补偿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已交纳交易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出价的;

3、竞价成功后,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4、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5、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十五、竞价事项

1、竞价方式:网络竞价(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同报名入口)。

2、竞价日期:2019年7月3日10:00至 11:00止(延时的除外)

3、竞价起始价及加价幅度:起始价10765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的整数倍数。

4、竞价规则: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价人出价时,竞价结束。以出价最高者确定承租方。

十六、联系方式

标的物查看联系方式:朱先生 156*****067

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联系方式:刘先生 电话:****-*******地址:阳泉市德胜东街23号(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大楼11层)

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交易系统咨询答疑电话:****-*******

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出租 行政执法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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