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京粮盘锦港粮食物流产业园(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粮盘锦港粮食物流产业园(一期)已由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以
辽东湾行审备(2018)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京粮(盘锦)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盘锦港区内纬六路北、荣港五路西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34214.14平方米合同估算价
1600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63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
已竣工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凡是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9年
06月
22日
09时
00分至
2019年
06月
26日
16时
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9年
06月
27日
09时
00分至
2019年
07月
01日
16时
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年
07月
08日
16时
00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