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三名”工程绩效评估招标公告

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三名”工程绩效评估招标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根据《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1〕376号)、《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浙教办职成〔2016〕82号)、《浙江省教育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教育检查评比事项清单及2017年检查评比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教办法〔2017〕46号)、《浙江省“中职教育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职成〔2017〕5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三名”工程建设过程需加强督查。因此,2019年继续对立项项目(包括立项建设的50所省级中职名校、100名中职教学名师及“名师工作室”、100名中职技能大师及“大师工作室”、100个品牌专业、100个优势特色专业)进行年度评估,对需整改督查的项目进行现场督查,以加强过程监控和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项目内容:一是建立“三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平台。二是实地考察评估。2019年对立项项目进行一次中期评估,50所名校均进行实地评估,200个名专业和200个名师大师实行网络评审,对于分数在70分以下的项目进行实地评估督查,保证建设质量,形成闭环管理。每年年度评估完成后,向浙江省教育厅提交《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三名”工程绩效评估报告》,对项目开展情况、建设质量、财政投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教育厅(本级)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三名”工程绩效评估

四、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三名”工程绩效评估1600000根据《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1〕376号)、《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浙教办职成〔2016〕82号)、《浙江省教育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教育检查评比事项清单及2017年检查评比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教办法〔2017〕46号)、《浙江省“中职教育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职成〔2017〕5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三名”工程建设过程需加强督查。因此,2019年继续对立项项目(包括立项建设的50所省级中职名校、100名中职教学名师及“名师工作室”、100名中职技能大师及“大师工作室”、100个品牌专业、100个优势特色专业)进行年度评估,对需整改督查的项目进行现场督查,以加强过程监控和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项目内容:一是建立“三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平台。二是实地考察评估。2019年对立项项目进行一次中期评估,50所名校均进行实地评估,200个名专业和200个名师大师实行网络评审,对于分数在70分以下的项目进行实地评估督查,保证建设质量,形成闭环管理。每年年度评估完成后,向浙江省教育厅提交《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三名”工程绩效评估报告》,对项目开展情况、建设质量、财政投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并且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原先承担的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其继续承担服务的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李毅高级实验师杭州市萧山区第十高级中学
聂引飞高级工程师杭州市余杭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王建华高级工程师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嘉兴管理处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2019年5月31日下午,在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504会议室,对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三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预算金额60万)单一来源采购进行专家评审,通过论证,我们3位专家一致认为,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三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是根据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和各校制定的建设方案,对立项建设的50所省级中职名校、100名中职教学名师及“名师工作室”、100名中职技能大师及“大师工作室”、100个品牌专业、100个优势特色专业的建设进程、成果进行评估、督查,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确保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三名”工程建设项目质量。 该项目需在2018-2021年每年对立项项目进行一次中期评估,建设期结束后进行终期验收,时间周期长,建设项目数量较多,所涉及的专业门类庞杂,工作量较大,因此需要专门的机构来承担本项工作。 1.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成立于2012年8月,是浙江省教育厅直属的专门从事教育评估的机构,几年来已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委托的多项教育评估项目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建设了一定的工作平台。 2.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自成立以来,已受委托完成我省32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省级验收工作,省级改革发展示范校的立项评审工作及76所省级改革发展示范校的验收工作等,在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且具有涉及中高职、各类专业领域的庞大的职教专家库资源,是目前唯一满足条件的评估机构。 3.省教育评估院全程参与了评估标准的制定,开发了评估网络平台,组建了专家库,且于2018年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的第一轮评估。由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三名工程”绩效评估,能够保证项目过程与每年结果的一致性。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并且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原先承担的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其继续承担服务的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推荐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60万元。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教育厅(本级)

联系人:吴祥圣

联系电话:159*****797

传真:****-********

地址:杭州下城区文晖路321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绩效评估 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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