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物业管理(2019年—2021年)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物业管理(2019年—2021年)招标公告
关于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物业管理(2019年—2021年)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6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物业管理(2019年—2021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RACG********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物业管理(2019年—2021年) | 1 | 项 | 人民币:336万元整/二年 |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物业管理(2019年—2021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人民币:336万元整/二年。 | 无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报名/发售地址:投标人登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www.raztb.com)会员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下载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www.raztb.com)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下载。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下午14:30 时止。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16日下午14:00-14:30 时止。
九、投标地址: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
十、开标时间:2019年7月16日下午14:30正。
十一、开标地点: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必须先加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具体的办理流程详见《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办理指南》),再进行网上报名。
3.投标人已进行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而又放弃参加投标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www.raztb.com)会员系统网上取消报名。
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投标人,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投标人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5.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6.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四、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明东、林慧静
联系电话:188*****757
地点: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2、招标人名称: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叶渊
联系电话:****-********
地址:瑞安市隆山东路53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黄艳雁
联系电话:****-********
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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