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标机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招标公告

部标机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LZB_KLZBSP********0001

招标方: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郑俊麒

电 话: 136*****237

2019 年 6 月 21 日


投标须知


项号

主题

说明

1

招标人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

招标执行单位

采购部

3

招标项目

部标机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评审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如质量、交期等),报价从低到高排列。

6

投标有效期

90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算。

7

招标文件领取

https://www.king-long.com.cn/——新闻动态——公告栏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天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天回复。对于重复问题或超过期限时间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将不保证提供回复说明。

9

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内容如果有任何修改变更,招标人将会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投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提供对投标人个别通知的服务。

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发布的招标补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间的内容有矛盾时除非另有申明,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10

投标文件组成(请认真阅读)

第一部分:商务报价文件(该部分文件一式叁份,每页加盖公章,用信封独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1. 投标函(附件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 投标单位基本资料表(附件三)

4.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5. 采购报价一览表(附件四)

6. 质量、售后、交期保证承诺书(附件五)

7. 廉洁承诺书(附件六)

第二部分:主要企业资质文件(该部分文件一式一份)

8. 投标人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最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9. 质量体系证书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10. 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11. 授权经销或代理证明文件;(如有,须提供)

12. 投标人对自身企业介绍、获奖情况……等其他说明文件;(可选)

第三部分:采购合同(含质保协议、售后协议、技术文件)该部分文件一式一份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或者遗漏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做无效标处理。

11

投标文件

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 7 4 日(周

投标文件接收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9号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风控部 邮编:361023 联络人:洪春丽 电话: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交件,请在邮寄密封袋外注明函件内容(即: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同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非邮寄方式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

付款方式

生产性物料:通常支付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发票录入我司系统后,次月内支付65%,滚动付款;

一般物资:合同签订预付30%,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30%,终检验收合格支付30%,质保金预留10%至质保期(一年)后支付。

(注:生产性物料包括零部件、辅料、配件;一般物资包括工具设备、仪器仪表、工装)

13

开标、评标

开标、评标时间: 2019 7 5 日(周)开标、评标地点: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4

保证金额度

所有参与投标供应商需向金龙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按照招标项目年交货额进行收取,并于开标前一天17:00前到账。其中招标项目年交货额大于1000万(含),投标保证金为10万;年交货额大于100万(含),且小于1000万,投标保证金为5万;年交货额大于10万(含),且小于100万,投标保证金为2万;年交货额小于10万,免收投标保证金;个别项目保证金若需要调整,需报采购部经理核准。

1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司需在开标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 5 ,转账到招标方以下账户,转账时请注明具体投标项目及公司名),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将导致废标。对于未中标供应商,在招标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中标供应商,在标的物量产至正常供货后两个月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有)。

投标保证金缴纳:

1、指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江头支行

2、户 名: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3、账 号:4100 0229 0902 4208 259

4、到帐时间:招标截标日17:00前

16

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超过截止日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附件一:

投标函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 根据已收到的 KLZB KLZBSP********0001号招标文件,我单位(公司)在研究后,愿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争取本次招标标的。

2、 我单位(公司)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单位(公司)同意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无效,并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 我单位(公司)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符合国家及招标人有关规定,并符合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招标人的审查。

4、 我单位(公司)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全部属实,并保证我单位(公司)如果中标,将依照招标文件以及我单位(公司)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要求履约。如果违背以上任何承诺,我单位(公司)同意按此项目贵公司( □年采购额 □拟招标项目预算金额)_ 100 (万)的20%价款向贵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5、 我单位(公司)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或保证。

6、我单位(公司)同意中标后,每季度结束后的4周内,对该季度双方交易额的1.5%返利给贵公司;且最终中标价格生效时间追溯到 2019 年1月1日。

7、我单位(公司)同意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我单位(公司)的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构成要件。我单位(公司)已充分知悉并接受采购合同及相关质保协议、售后协议的全部内容,并承诺中标后按贵司要求签订上述协议,受其约束。否则,贵司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8、我单位(公司)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9、我单位(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联系人: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账号:

投标人公司盖章: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授权人)系(投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编号为KLZB 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本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范围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司盖章: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

投标单位情况表


原生产厂家基本情况说明

生产厂家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营业执照登记号

营业执照有效期

税务登记证(国税)编号

证件有效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万元

固定资产

人民币 万元

企业性质

□ 国有 □ 合资 □ 外资 □ 私营

生产许可证编号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质量标准体系认证

□14000 □ISO 9001 □ISO/TS16949 □其他:_________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期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员工人数

员工总数:

研发人员:

售后人员:

相同产品上年度销售额

万元

产品安全认证

□3C □E-MARK □ISO/CD14690 □其他:_________

厂房面积

企业上年度年营业额

万元

投标人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投标人单位全称

企业经销代理资质

□ 生产厂家 □ 亚洲或中国区总代理

□ 省级代理 □ 市级代理 □ 其他

经营范围

主要客户

客户名称

何时开始供货

年供货量

投标人公司盖章: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四:

报价一览表


编号

品名

参数要求

报价(不含税)

数量

备注

1

主机系统(视频监控终端+行驶记录仪+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含过渡线、支架、7.5米定位天线、5米4G天线,内置打印机,驾驶员监测摄像头

1

分体式可分开进行报价

2

存储装置

机械硬盘500G

1

标配

固态硬盘500G

1

选配

SD卡 256G

1

选配

SD卡 128G

1

选配

SD卡 64G

1

选配

3

车辆运行监测前视摄像头

1

实现LDW,FCW报警功能

4

双手脱离方向盘与未系安全带监测摄像头

1

如不需加装摄像头,价格为0

5

摄像头(带录音功能)

标清

1

标配

高清(720P)

选配

6

摄像头(不带录音功能)

标清

3

标配

高清(720P)

1

标配

合计

备注为选配项,价格仅供参考不参与评标。

备注:

1.请勿擅自更改报价单样式及结构内容,否则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要求厂家严格按照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图纸详见附件;

3.若涉及新开模具,模具费承担方式:

□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含在单价里头;

4.若涉及公告拓展,公告费承担方式:

□由中标方按项承担,于招标方供货比例调整前依照采购合同结清;

5.厂家自行负责其产品3C申报,并在小批量试装前提供3C证书号;

6.厂家在接到订单后,天内交货。

招标人切换供应商时,若我司被切换,招标人因生产实际需要须继续采购我司库存物资的情况下,切换期限不超过30天,超过该期限的价格我司承诺按中标价下降20%予以结算。

7.厂家务必重视售后服务,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8.因标书采用快递方式,外观无法分辨标书项目,请投标单位将快递单号通知到招标人,联系人郑俊麒 邮箱:zhengjq@mail.king-long.com.cn,电话:136*****237

9.需提供部标机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DMS)地方法规覆盖区域汇总表(单独成册)

投标人公司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五

质量、售后、交期保证承诺书

(主要内容包括:1、产品技术规范及标准;2、质量保证期;3、国家权威机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证书;4、其他有关质量技术方面的承诺;)

投标人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六:

廉洁承诺书

为促进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打击贿赂、以权谋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各项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维护员工职业操守,提高合作效率,本单位在与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开展投标业务活动中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有关要求进行各项业务活动。

二、不向厦门金龙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馈赠礼金、礼品(含有价证券);不向厦门金龙的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报酬的劳务和其它服务;不为厦门金龙的工作人员安排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任何活动(如:旅游、高消费宴请、娱乐等);不为厦门金龙的工作人员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赞助费、宣传费、咨询费、劳务费等;不为厦门金龙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名义的个人消费凭证;不为厦门金龙的工作人员安排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不为厦门金龙的工作人员提供经商、办企业、消费提供特殊便利或优惠等。

三、不与其他经营者串通报价和投标,不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在工程建设的预决算编制工作中弄虚作假、高估冒算。

四、发现厦门金龙的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或索贿要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时,将予以举报并提供证据。举报电话:0592-6370769;举报邮箱:wudc@mail.king-long.com.cn;举报信件: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收。

五、自觉接受监督,本单位及员工若有违反本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本承诺书所列举禁止项目),致使厦门金龙工作人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纪处分,自处分确定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 2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厦门金龙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 5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报警装置 监控 智能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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