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明市昆明市东川区职业成人教育培训中心的委托,对昆明市东川区职业成人教育培训中心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市东川区职业成人教育培训中心教学仪器设备购置 2.2采购编号:DHYNZB******** 2.3采购内容:本项目清单中的所有设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明细清单》 ; 2.4采购预算:200万元;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6交货地点:昆明市东川区职业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 2.8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2.9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所投产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项目采购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b.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d.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近三年须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政府采购类学校教学设备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业主公开采购的网站采购公告截图及成交通知书))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全新的,且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技术要求内容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资格及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8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9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