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金火中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国内)

安溪金火中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国内)

安溪金火中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南平市环闽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安溪金火中学委托代理安溪金火中学教学楼工程;建设地点:安溪金火中学;建筑规模:1918平方米,现工程公开招标。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相应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企业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汇入的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安溪建设银行,账号:***********************
3、投标保证金应于2006年04月04日17:30时前汇到的指定账户,凭证上应注明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
二、本次招标工程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三、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03月16日至2006年03月22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地点: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地址:安溪县建设局四楼)
四、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于2006年03月30日9:00至11:00时前通过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书面形式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书面形式(或泉州建设网www.qzjs.gov.cn)通知各投标人,并在招标文件(或泉州建设网)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送达安溪县建设招投标中心给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要求,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南平市环闽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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