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光催化中心(逸夫楼附楼)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国内)

福州大学光催化中心(逸夫楼附楼)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国内)

福州大学光催化中心(逸夫楼附楼)改建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福州大学光催化中心(逸夫楼附楼)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闽昇[2005]施041号),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通过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企业。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拟招标工程规模为:总造价约350万元,原三层建筑物内部改建及加层和一层加建组成,原建筑面积约为2720平方米,建成后总建筑面积为3450平方米,框架结构。
2.2.招标范围:土方工程、结构加固、修缮及扩建等内容的施工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3.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老校区内;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光催化中心位于福州大学老校区内,行政办公楼的北侧,原电教楼面积约为2720平方米,两层半,框架结构。该工程施工便道从逸夫馆北侧的工业路开口接入,周边现状为西侧有一30X40米的小广场,原电教楼现已腾空,施工时可采用原电教楼的水电,现已具备开工条件。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4月,工期为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符合规定资格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2.本工程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选择承包人。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有合法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土建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应从投标人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的帐户;
(4)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本工程项目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购买时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出售时间为2006年3月
6日至2006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出售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控制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工程控制价光盘售价每份100元;招标图纸工本费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人应将购买图纸价款存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图纸工本费收款账号,凭银行交款单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大学基建处(新校区)(联系人:陈晖,联系电话:****-********)领取图纸,银行交款单原件由招标人收回,招标人将在银行交款单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人购买图纸的凭证。
5.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招标人可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于2006年3月13日12:00前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提交或以无记名传真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历天之前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上公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28日上午9:00时,招标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后按规定程序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金额、工期和质量标准承诺、项目经理姓名等内容。
8.开标会到场人员规定及注意事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标时应随带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及图纸购买凭证原件签名报到并出席开标会,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未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均应按要求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不予开标。
9.在开标会结束时,投标人须提交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并编写目录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备查。在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若对投标人的复印件有异议,而投标人又未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视为无效或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资料原件将在评标结束时退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
联系人:郭培红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联系人:陈雪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保证金及图纸工本费汇入账号:
开户银行:工行洪山支行凤凰分理处
帐号:140*****090********-***
开户名称:福州大学计财处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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