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玉埕中心服务中心9#、11#楼招标公告(国内)
惠安县玉埕中心服务中心9#、11#楼招标公告(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惠安县玉埕经济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惠安县玉埕中心服务中心9#、11#
招标人:惠安县玉埕经济开发服务中心楼
建设地点:惠安县张坂玉埕村投资规模:约2000M2
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要求不低于工民建三级资质,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提交的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的转帐缴款凭证,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如下指定帐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开户行①:建设银行惠安支行;帐号:****************29
开户行②:农业银行惠安县支行东关分理处;帐号:***************
开户行③:惠安螺城信用社;账户:****************002450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回未中标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帐号。)
3、投标保证金应于2006年3月15日17时30分前汇到上述指定帐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或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
三、本次招标工程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投标函文件及商务文件的开标资格。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2月22日至2006年2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地点: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自来水大厦二楼)
五、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同时向交易中心办理“工程交易登记卡”,超过招标公告报名期限的均不予办理。
六、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6年3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Email:xiangyu1860@mail.china.com)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盖章。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及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公布,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单独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与投标函及商务文件一起于2006年3月1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送达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给招标人(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八、开标时间:2006年3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自来水大厦三楼)
招标人:惠安县玉埕经济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厦门象屿保税区象屿大厦七层B1-B3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小卢
日期:200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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