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购买清扫员服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购买清扫员服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购买清扫员服装项目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其他被服装具 | ||
采购单位 | 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24日21:30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6月25日08:30至2019年07月01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北路124号金河小区2号楼12单元301)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7月05日09:30至2019年07月05日10: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7月05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190 | ||
采购单位 | 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绥化市北林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李先生131*****015、137*****0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北路124号金河小区2号楼12单元3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133*****190 |
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购买清扫员服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购买清扫员服装项目
项目编号:LZCG[2019]0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3*****1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绥化市北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李先生131*****015、137*****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133*****190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北路124号金河小区2号楼12单元3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购买清扫员服装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LZCG[2019]00121.招标条件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购买清扫员服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购买清扫员服装项目;2.2采购预算:83800元2.3采购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2.4标包划分:不划分包段2.5供货期:签定合同后15日内供货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及行业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或与之等效的其他证照及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能承担本项目采购要求;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购买文件先后顺序为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符合性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符合性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5.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如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并确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须在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北路124号金河小区2号楼12单元301)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7月5日10时00分。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会议室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2有意向供应商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8.其他8.1供应商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书面质疑。供应商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联系人:李女士、李先生电话:131*****015、137*****000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北路124号金河小区2号楼12单元301电话:133*****190 2019年6月25日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或与之等效的其他证照及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能承担本项目采购要求;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购买文件先后顺序为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25日 08:30至2019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黑龙江省利资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北路124号金河小区2号楼12单元30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金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05日 09:30至2019年07月05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3*****19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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