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31609部队保障部31609部队楼房改造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09部队保障部31609部队楼房改造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31609部队保障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31609部队楼房改造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31609部队楼房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ntzy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操

项目联系电话:189*****7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31609部队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海门市四甲镇人民路66号

联系方式:韦操,189*****7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春华,138*****599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河海路59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1609部队楼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609部队楼房改造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09部队保障部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31609部队楼房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四甲部队内。

2.1.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49.454959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31609部队楼房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6﹞7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④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⑤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⑥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⑧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报名人于2019年7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7月1日11时30分(逾期不接受)到海门市河海路598号二楼南通正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 7 月 5 日 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法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顺序依次为资格后审、技术标入围、商务标打分。

资格后审、技术标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则不进入商务标评审,视为废标;“合格”,则可进入商务标评审。技术标重点评审施工方案,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人员、材料进场及设备配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内容。技术标“合格”的确认:百分制,达到60分即为合格。。

对技术标评定“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进行详细的评审,审查投标书是否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不参加下轮工程报价评审。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前,招标人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单独组织人员进行清标。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1.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K2=95%(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8%~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
1、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中的第(三):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海门日报发布平台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09部队保障部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226000 地址:海门市河海路598号

联 系 人: 韦操联 系 人:许春华

电话: 138*****599

电子邮箱:********2@qq.com

2019 年6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4549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1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01日 11: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海门市河海路598号(南通正元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江苏省海门市四甲镇人民路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楼房 部队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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