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应急包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二)g
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应急包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二)g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应急包采购项目
质疑答复(二)
质疑人:上海启裕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2285号
法定代表人:彭小群
委托代理人:彭再友
联系电话:135*****545
被质疑人: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139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楼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
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73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上海启裕实业有限公司因认为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应急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9年6月24日再次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收件单号见附件一),我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收到该单位书面质疑,并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作为潜在供应商上海启裕实业有限公司在2019年6月4日上午10点参加了由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应急包采购项目的竞标会。中标单位:成都十字盾科技有限公司。经过查询我公司对中标单位表示质疑,质疑内容如下:我公司查到中标单位:成都十字盾科技有限公司与另一家参加竞标的单位:成都铁军先峰野营器材有限公司里均有一位名叫吴红梅人。我公司很难相信在同一个城市参加同一个项目的两家公司里会有两个同名同姓的人。所以我公司怀疑这两家公司存在某种联系,有围标串标的嫌疑。请有点单位和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或澄清。
事实依据:我公司根据供应商的质疑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了质疑相关供应商“成都十字盾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铁军先峰野营器材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查询结果详见本质疑答复附件二),根据查询结果显示,其中“成都铁军先峰野营器材有限公司”股东为田松松和安贵勇;“成都十字盾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为周利君(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为周利君(法定代表人)和吴红梅(监事)。
法律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中“二、总则”中第5.1款“厉害关系供应商处理”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政府采购当事人”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质疑答复:综上所述,贵公司提供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回复。
质疑答复人: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答复质疑时间: 2019年6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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