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吴圩机场高速公路沿线护坡12处土地,(面积合计约110平方米),产权归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当前的实物现状为:由各大通信运营商在土地上安装通讯设备及配套设施作为通讯基站使用。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特别提示: 1、以上标的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租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每年递增5%。 3、出租用途为:安装通讯设备和配套设施、通讯基站。 4、租金按年交纳。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于当前租赁年度结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向出租方支付拖欠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用电及电费支付:由承租方自行与电业局签协议,直接搭接电业局电源解决,出租方仅提供施工中的方便。承租方基站电费由承租方自行与电力局结算。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如要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须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 7、租赁期间,禁止转租。 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设施的保养和维护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积极协助配合。 9、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 10、上述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招租月租金底价 (元)
租期 (年)
竞租保证金 (元)
1
机场高速公路 G*******/G*******/G*******/G*******/ G*******/G*******等路段所对应的护坡上
6处土地
每处土地10平方米,共60平方米
2450
3
5000
2
江南区七坡坳高速跨路桥西南侧山坡 (南宁往机场方向K10处)
10
467
3
5000
3
机场高速公路G*******路段所对应的护坡上
1处土地
10
550
3
5000
4
机场高速公路G*******/G*******/G*******所对应的护坡上3处土地
20
1650
3
5000
5
机场高速公路G*******路段所对应的护坡
10
600
3
5000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1万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2,以此类推。 2、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一、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星光大道17号国际经贸大厦11层A座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盛兵 | 注册资本
460024.036958万元 | 经济类型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K | 经营规模
中型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路桥公司《南宁吴圩机场高速公路护坡12处土地出租方案》的批复
批准文号
南城投批〔2019〕34号
批准日期
2019年6月10日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价格说明
月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根据《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租金支付方式
分期。
租赁期限
3年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收签订《成交确认书》。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第一年度租金,往后每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均应于上一租赁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支付,租金金额在上一租赁年度的基础上递增5%。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竞租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
2、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以上标的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租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每年递增5%。 3、出租用途为:安装通讯设备和配套设施、通讯基站。 4、租金按年交纳。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于当前租赁年度结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向出租方支付拖欠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用电及电费支付:由承租方自行与电业局签协议,直接搭接电业局电源解决,出租方仅提供施工中的方便。承租方基站电费由承租方自行与电力局结算。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如要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须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 7、租赁期间,禁止转租。 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设施的保养和维护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积极协助配合。 9、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 10、上述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交纳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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