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光华侨联合中学初中部尊师楼设计招标公告
石光华侨联合中学初中部尊师楼设计招标公告
石狮石光华侨联合中学初中部尊师楼设计
1. 招标条件
石狮石光华侨联合中学初中部尊师楼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石狮石光华侨联合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石狮石光华侨联合中学初中部尊师楼设计 ;
2.2. 建设地点:石狮市;
2.3.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 ;
2.4. 工程费用限额:本工程投资约1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 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包括建筑、安装、装修、建筑智能化、幕墙、钢结构、暖通、消防设施等所有专业工程。
2.6.2. 内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本招标项目不包含勘察;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或12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应提交单位介绍信,以及被介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设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简要方案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共400元,售后不退。(简要方案图纸仅供参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月25日8:30~9:00;提交地点: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石光华侨联合中学
电话:158*****889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88713700
联系人: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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