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印刷厂印刷纸张招标公告
财政厅印刷厂印刷纸张招标公告
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印刷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印刷厂印刷纸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印刷厂印刷纸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Y********-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2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印刷厂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方式:********2@qq.com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131*****225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贵州路久源尚品一单元11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单价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开标时须查验资质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不携带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1日 00:00至2019年07月12日 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贵州路久源尚品一单元1102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或邮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7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7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新疆建设大厦六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0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要求:具备随时送货上门和随时解决售后问题的能力。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凡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单位(以其在国内生产的产品),国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机构或委托代理商,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1.2 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专用产品的生产、制造资质等级、信誉良好,且应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的能力。
1.3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定。
2. 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向买方提供的产品及其他相关的辅助产品材料。
2.4 “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指导安装、技术协助和交付使用后保修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在招投标阶段即为投标人。
2.6 “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在招投标阶段即为招标人。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费用均不予退还。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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