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忻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忻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忻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其所需电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018]G10-A12

三、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人民币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1985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198500.00元)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是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是非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1级或以上资质)

商务要求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和平西街忻州市消防支队

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货到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电梯工程全部价格应包括:全部设备价格、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安装验收检验费)

4、履约保证金:无

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电梯

1


五、招标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3、联系电话:****-*******

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3)如为授权委托领取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是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是非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1级或以上资质)

注:(1)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不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未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忻州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邀请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出席。

七、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忻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忻州市和平西街

项目联系人:周楠

联系电话:0350--*******

八、集采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四楼监督科

项目联系人:李春燕岳文兰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忻府区支行

帐号:****************4

九、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6月25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设备 消防支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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