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里水双语实验学校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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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双语实验学校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双语实验学校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2018-440605-82-03-003521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水乡泽木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双语实验学校工程2.2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社区岗美(土名)“集中段”地段2.3 项目建设规模:里水双语实验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全寄宿学校,办学规模约123班,办学总学生人数约4800人,项目占地面积约13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0000平方米;地块分为南北地块,北地块为主要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南地块主要功能为教学培训基地、综合体育馆及音乐厅。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音乐厅、办公楼、运动场、安装排水、供电及其配套设施等,按建安费暂估价51440.00万元。同时项目计划投资建设两套高效江水源热泵系统,包括中央空调制冷、采暖和生活热水,其中,教学区内的教学楼、食堂、教师发展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综合楼、音乐厅提供供冷(热)服务,为学生和教师宿舍、教师发展中心及泳池提供生活热水加热热源,并在未来20年内,承担系统的运行维护,为学校提供供冷供热服务。2.4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330 日历天,必须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及不可抗力除外)。2.5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预算价:招标内容:包括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音乐厅、办公楼、运动场、安装排水、供电及其配套设施等,同时包括中央空调制冷、采暖和生活热水,其中,教学区内的教学楼、食堂、教师发展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综合楼、音乐厅提供供冷(热)服务,为学生和教师宿舍、教师发展中心及泳池提供生活热水加热热源。招标控制价(暂估):51440.00 万元。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文明施工、固定折率包干。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塑胶跑道必须按《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塑胶跑道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6246-2018)的要求。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文明施工措施、扬尘、城市管理等规定承诺达到合格,并须获评市级或以上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奖项。2.9 本项目绿色建筑星级目标为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运行认证三星级,投标人要落实绿色建筑的施工并主导落实本项目绿色建筑星级目标的实现。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5 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 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资格条件 4.1.1 和 4.1.2,具体如下:4.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4.1.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内必须含有节能或能源托管或能效管理等节能相关业务内容(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为准)。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上述资格条件第 4.1.1 点要求的施工单位与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第 4.1.2 点要求的节能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施工单位与符合要求节能单位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4.3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建筑施工企业);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最新考评结论为 C 级或以上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为此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4.5.1 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5.4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4.6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4.6.1 专职安全人员:至少 2 名,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4.6.2 施工员:至少 3 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等);(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4.6.3 造价人员:至少 1 名,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4.6.4 资料员:至少 1 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等);(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4.6.5 质量员:至少 2 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等)。(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注:(1)本项目拟派第 4.5 条、第 4.6 条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上述第 4.5 条、第 4.6 条的人员须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5 月)的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实际施工工作量大小,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增派足够数量的施工员、安全员及资料员,增派的人员也按照合同条款中工地现场考勤制度进行考勤。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5.2 报名时间:2019 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9 年 7 月 2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 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2 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 7 月11 日 24 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 年 7 月 16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9 年 7 月 16 日 9 时 30 分。7.1.2 开标时间:2019 年 7 月 16 日 9 时 30 分。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8 号三楼)。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并由各自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及盖各自单位公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南 海 分 中 心 网 页 (http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9.异议与投诉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10.其他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10.5 本项目绿色建筑星级目标须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设计标识认证二星级,投标人需负责节能部分并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设计标识认证二星级进行设计,投标人报价时须综合考虑该部分因素,并须积极配合本项目绿色建筑星级目标的实现。11.联系方式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水乡泽木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 1 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 A 座 10 楼1013 室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联系人:叶敏康 联系人:李肖明、魏健明电 话:****-******** 电 话:0757-********传 真:/ 传 真:0757-********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huangnanzj@163.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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