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新厂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石首市新厂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石首市新厂镇卫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石首市新厂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石首市新厂镇卫生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二、采购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1套,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
三、预算金额:29.0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本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2019年6月26至2019年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石首市财宝街30号公开出售。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2、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所有资料原件。(以上所有资料须审核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资质文件的审定以磋商小组的最终审定为准。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8日下午15:30分前递交至石首市楚源大酒店三楼会议室(石首市笔架山路),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8日下午15:30分,
地点:石首市楚源大酒店三楼会议室(石首市笔架山路)。
八、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九、磋商有效期:
自磋商截止日起60日历天
十、信息公布媒介:
本公告在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首新厂镇卫生院
联 系 人:谭进尧
电话:138*****781
联系地址:石首市新厂镇
代理机构: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莲花
电话:139*****835
联系地址:石首市财宝街30号
十二、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9年6月26至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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