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行政服务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行政服务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已由 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投资(2010)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南漳县凤凰大道与北环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4680万元。招标范围为南漳县行政服务中心工程中行政服务中心、会议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周转房、信访中心工程部分从施工图到后期现场服务的完整设计,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计划设计工期45日历天。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满足招标人所期望实现的质量目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①资质要求: 设计企业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②公司要求:具有类似规模(从施工图及后期现场服务的完整设计)的办公楼项目建筑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资格: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筑师一级资质,并曾担任类似规模办公楼的负责人;结构师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资质,其他设计人员具备其他专业相应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1年 1月 12 日至2011 年 1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南漳县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报名单位要求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规模办公楼的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1月 19日上午9 :00时,地点为南漳县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漳县丰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漳县政府院内 地 址:南漳县城关便河北路洁云大酒店西侧

联系人:李文东 联系人:桂连友

联系电话: 135*****648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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