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循环与综合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有色金属循环与综合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元国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循环与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元国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循环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现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元国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循环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5644.45m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成后再生铝产能达20万吨/年,产品为铸造铝合金锭、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项目建成后为铝加工企业提高铝液原材料及生产铝铸件,铝型材、泡沫铝、铝板、铝棒、轨道交通结构件等产品。 估算总投资约10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排放破碎粉尘、熔炼废气、回转窑废气和铝灰渣处理废气等。
项目原料预处理过程中的破碎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标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熔炼废气经旋风除尘+消石灰喷入+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达《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标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回转炉、双室炉等产生的含SO2、NOx、烟(粉)尘、HCl、二噁英等烟气,双室炉先将加入副室炉门桥上的废铝经过烧嘴预热,之后通过辅助收集烟气通道将有害烟气送入其燃烧系统中,作为辅助空气再次燃烧,通过燃烧器的二噁英从低温升至高温,再通过一次烟气的急剧降温,缩短产生二噁英的温度时间,达到消除烟气中二噁英的目的;在双室炉炉口设置密闭排烟罩,将炉内排出的烟气完全吸入排烟罩且与炉内烟气混合后送除尘系统处理,回转窑废气和铝灰处理废气经设置旋风除尘+消石灰喷入+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达《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标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达标排放的有组织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无组织排放各污染物在厂界浓度值很小,厂界均能达标,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限值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管网排入广元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达标排放的废水对嘉陵江水质的影响很小,环境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浓度处理达标排放。
4、 固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根据分类、回收利用、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通过外卖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收集、储存、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5、噪声:采用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评价,厂界影响预测值昼、夜间均达标,对环境影响较小。
6、风险:项目建成后,全厂的主要风险源为天然气、乙炔、柴油和铝液,建设单位应按规范配置风险防范设施,编制应急预案,并根据本报告书、消防设计、安全评价提出的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距离与防火间距,并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将项目事故风险降低至最小程度。项目制定了较为周全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能确保事故不扩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在采取有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处水平可接受。
三、公示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2、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四、公众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1、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附件1的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2、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①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③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④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本公示附件2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国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钢毅 联系电话:180*****922
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
邮编:628000 邮箱:********5@qq.com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化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层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180*****038
邮 箱:********71@qq.com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二).zip
09609d743d33260aca0e0eadd071fd62.zip(14.29 KB) |
123.zip(14.29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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