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原城、郊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三期)需求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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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原城、郊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三期)需求评审公告

长治市潞州区(原城、郊区)不动产登记存量

数据整合项目(三期)需求评审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长治市潞州区(原城、郊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三期)。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经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批准于2019年62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单位: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州区(原城、郊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三期)

采购预算:920万元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19年626日)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城西路103号人才市场旁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及传真:****-*******159*****508

专家论证意见表

长治市潞州区(原城、郊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三期)

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长治市潞州区(原城、郊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三期)

采购单位

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算金额

920万元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电话

郭文林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工程师

139*****001

曹 凯

长治市国土资源政务信息中心

经济师

155*****011

陈 浩

长治市建公司

经济师

136*****214

孙戈宇

山西省第二设计院

高级工程师

138*****986

齐 捷

长治市国库支付中心

律师

130*****638

论证专家意见

郭文林:

1、建议对三期的整合数据来源采集进行专项分析。2、对预算表中的项目分类进一步调整,要符合具体项目工作内容,3、对工作量、工作进度进一步明确符合实际。

曹凯:

1、进一步修改文本资料,明确项目所含内容,删除无关内容。2、明确项目履约时间、方式。3、明确数据、项目安全措施方案等。

陈浩:

该项目为长治市潞州区(原城、郊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三期),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项目运行中要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标准规范,要积极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落实本项目的采购数量,对项目履约的时间和方式做出具体规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的完成与运行。

孙戈宇:

1、补充项目情况介绍、数据来源、一二期已完内容,重点介绍本期内容。2、完善项目验收方式、标准、履约等内容,应与本项目有针对性体现。3、对文本中文字、数据校核。

齐捷:

该项目符合国家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项目实现了潞州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的目标,满足了项目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来源要加以明确,项目履约时间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加以明确,验收方法和标准应按照标准在合同中约定,严格按照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5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数据整合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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