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培训中心教学电脑设备招标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培训中心教学电脑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培训中心教学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机房辅助设备/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洪山区公告时间2019年06月25日 18:4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00至2019年07月02日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08日 14:00至2019年07月08日 14: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2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08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201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工、139*****883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培训中心教学电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培训中心教学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ZC-CG-2019-L1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工、139*****883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编号:HBZC-CG-2019-L1011 (二)项目名称:培训中心教学电脑设备采购项目(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0.18万元(四)项目内容及需求:1、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第1标段:(1)标段编号:HBZC-CG-2019-L1011(2)标段名称:培训中心教学电脑设备采购项目(3)类别:货物(4)用途:/(5)项目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6)项目预算:人民币40.18万元(7)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8)质保期:合同签订后5年(9)其他:/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标段采购预算的,其该标段报价无效。3、参加多标段投标的相关规定:/。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方式。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机房台式电脑)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同时对所投主要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2、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3、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6、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7、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1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08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00至2019年07月0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08日 14:00至2019年07月08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2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08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201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培训中心教学电脑设备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磋商)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培训中心教学电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C-CG-2019-L1011

(二)项目名称:培训中心教学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0.1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HBZC-CG-2019-L1011

(2)标段名称:培训中心教学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3)类别:货物

(4)用途:/

(5)项目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项目预算:人民币40.18万元

(7)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8)质保期:合同签订后5年

(9)其他:/

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标段采购预算的,其该标段报价无效。

3、参加多标段投标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机房台式电脑)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同时对所投主要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2、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3、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格预审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资格预审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626日至201972(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201室

(二)截止时间:201978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201室

(二)时间:201978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626201972

七、联系事项

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叶工

电话:139*****883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武汉市农行新火车站支行

账号:170*****040011071

行号:833248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5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签: 电脑设备 教学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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