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溪法庭和“智慧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荆溪法庭和“智慧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溪法庭和“智慧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6】1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荆溪镇溪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3200.785平方米,其中,门卫面积15.9平方米,泵房面积216.125平方米,法庭面积2968.76平方米,门卫地上1层,檐口高度4.85米,泵房地下1层,法庭地下1层,地上5层,檐口高度21.6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8亩,新建一类基层法庭(含审判用房、工作用房、生活用房、附属工程、消防设施、二次装修等工程建设)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高度50m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控制价1182.4729万元,属于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70,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业主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企业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标; (3)投标人因被闽建筑【2018】38号文列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26 09:00:00至 2019-07-02 17:00:00 通过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07-22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3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2)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人民法院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环城路154号,邮编:350008
电子邮件:/
电话:136*****766,传 真:/
联系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3层,邮编:350003
电子邮件:/
电话:****-********,传 真:/
联系人:小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房 智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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