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泉州市)

惠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泉州市)

招商公告1.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惠安县规划建设局委托代理惠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谈判项目编号:****-********),现决定通过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选定投资方。招标人将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简称“申请人”,下同)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对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的概况如下:2.1本招商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选址为310县道以南、破溪以北、林辋溪以西处,东边是惠泉啤酒厂的污水处理站,现状标高为3.8~5.5m之间,场地开阔,无其它建筑物须拆迁。本工程建设估算BOT部分总投资4256.76万元。总污水处理规模(至2020年)为10万吨/日,近期(至2010年)即一期规模为4万吨/日。2.2招商内容: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的投资方在惠安县专门组建承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由地方政府和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并获得投资回报,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特许项目的财产(须保证全部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偿地移交给地方政府。2.3特许经营期为30年。3.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并具有1000万元人民币准备金;技术支持单位具备市政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过去三年内申请人在类似投资项目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或出现严重违约问题等;申请人自2002年元月1日以来作为投资方至少以BOT方式取得过一个单项日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谈判短名单的申请人才能参加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申请。4.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5年9月7日至2005年9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出示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5.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须密封后于2005年9月19日北京时间9时00分之前(招标人于2005年9月19日8时30分开始接收)送至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将被拒绝。6.为了保障招标人(招标代理)利益不受损失,申请人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不含汇票)在2005年9月16日前提交30万元人民币的资格预审保证金。7.招标人和其招标代理将对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按规定的办法确定谈判短名单,对进入谈判短名单的申请人发出入围通知书。申请人凭入围通知书购买《谈判文件》。招标人:惠安县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3层邮编:350001电话:****-****************传真:0591-****************联系人:张军胜郭玮瑜丁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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