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夏送清凉、关爱相伴”防暑降温用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夏送清凉、关爱相伴”防暑降温用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的委托,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夏送清凉、关爱相伴”防暑降温用品采购(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夏送清凉、关爱相伴”防暑降温用品采购(二次);
2.招标编号:ZXYZB-2019-161;
3.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菊花、金银花、枸杞子、玫瑰花、薏苡仁、金莲花等分装及配发送货;
5.配送地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本部支行及辖行(洛阳市、南阳市、安阳市、焦作市、许昌市、新乡市、平顶山市、开封市、信阳市、商丘市、济源市);
6.员工人员:约3000人;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药典标准或者高于药典标准;
8.合同有效期:1年;
9.采购有效期:1年;
10.资金来源:自筹;
1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有本次招标所含内容或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分别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 (查询人包含投标人);
5.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的截图(如有行贿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单位选择行贿 (查询人包含投标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控股、股东交叉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申请人。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27日— 2019年7月3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原件。按照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配楼7楼会议室(郑州市郑花路11号);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联 系 人:孙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南角
招标代理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先生 卞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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