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非医疗设备除外,二类产品请提供备案登记);(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各包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购置医疗设备 2、招标编号:SHXM-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X2019-013) 3、预算编号:18-19-11380,18-19-z9175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包件1:心理CT诊断1套,预算50万元;包件2:移动式彩色超声诊断仪1套,预算50万元;包件3:全自动单剂量分包机1套,预算130万元。 5、交付地址: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 6、交付日期:详见询价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19-06-26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01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6-26 09:30:00至2019-07-01 09: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参数投标。 3、获取询价通知书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9-07-0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9-07-02 09:31:00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2、询价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2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供应商代表带好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炮公路11 | 地址: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行政服务中心C幢三楼采购中心 | 邮编:201418 | 邮编:201499 | 联系人:张孝瑜 | 联系人:张旭 | 电话:139*****924 | 电话:********191 | 传真:/ | 传真:********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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