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食品监督抽样检测服务(第一次)招标公告

2019年食品监督抽样检测服务(第一次)招标公告

泸州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江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已拟对合江县2019年食品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编号:****************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zjg********6
二、招标项目:合江县2019年食品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采购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100 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人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对我
县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检验,详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现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需包含本项目
相应检验类别和检测项目)。
(二)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9年 6月 26 日09:00至2019年 7月 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迎宾大道一段41号1幢2层48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合江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合江镇少岷北路63号质监大楼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39*****227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迎宾大道一段41号1幢2层4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2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抽样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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