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加氯间、接触池施工工程补充通知(漳州市)
漳州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加氯间、接触池施工工程补充通知(漳州市)
漳州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加氯间、接触池施工工程补充通知一、标文件部分:1、招标文件第13.3.3条款取消。2、招标文件第10页倒数第二行内容取消,修改为“预留金为8万元,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及设备购置费金额为0元。”3、招标文件第14.2.1条款内容取消,修改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表、本须知第13条相关要求及补充通知。”4、招标文件第14.2.5条款取消。5、招标文件第17.1条款中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5年8月10日(含2005年8月10日)前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5年8月18日(含2005年8月18日)前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6、招标文件第33.2条款内容取消,修改为“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应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基坑围护方案及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供招标人及监理机构进行审议,招标人及监理机构在10天内把审议意见反馈给中标人,中标人应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直至获得批准,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严格按批准的基坑围护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另择中标人。基坑围护方案设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部分工程价款调整按招标文件第50条款执行。”二、开标时间修改为2005年8月23日上午9:30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05年8月23日上午9:00--9:30时,地点不变。三、工程量清单部分:1、总说明第六款编制说明中的第4条款内容取消。2、二期工程接触池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第15项挖土方围护措施内容取消。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0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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