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运会湖泊水质稳定保障第二次 招标公告
军运会湖泊水质稳定保障第二次 招标公告
江汉区军运会湖泊水质稳定保障项目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计划生产备案单(编号:J********-****)要求,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原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的委托,对江汉区军运会湖泊水质稳定保障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C-CG-2019-C1011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军运会湖泊水质稳定保障项目
(三)预算价:191.9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军运会湖泊水质稳定保障项目
(3)类别:服务
(4)用途:军运会保障
(5)数量:1家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7)预算价:191.95万元
(8)服务期:合同签定之日起,截止于2019年12月31日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其磋商报价无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公司在职员工(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劳动合同);
4、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能提供本项目的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有效缴纳凭证材料;
6、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须提供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8、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9、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06月27日至2019年07月0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受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1)。
4.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代表携带本公告资格要求中必须的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进行报名。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报名,信用查询通过且原件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的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6.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二)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二)时间:2019年07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06月27日至2019年07月03日,共7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原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12号
联 系 人:卢斌
电 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十楼
联 系 人:李飒
电 话:189*****746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系人:苏兵 电话:***-********
九、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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