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桃溪东区中路22米道路重新招标公告(泉州市)

永春县桃溪东区中路22米道路重新招标公告(泉州市)

永春县桃溪东区中路22米道路工程重新招标公告福建省永春县规划建设局的永春县桃溪东区中路22米路道路工程,已由永春县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招标项目概况:招标人:福建省永春县规划建设局项目名称:永春县桃溪东区中路22米道路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桃溪东区工程规模:总长506米,路面500米,主干道18米、造价约140多万元招标范围:市政道路工程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于2005年8月22日前汇入到指定账户,凭证上应注明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账户名称:永春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行①:永春县建设银行;账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回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帐号)三、本次招标工程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商务文件的开标资格。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出售,售后不退)。四、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05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6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地点: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永春县建设大厦五楼)五、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5年8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ycqcdl@126.com)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盖章。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及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公布,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六、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05年8月22日15:00时至15:30时送达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给招标人(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七、开标时间:2005年8月22日15:30时开标地点:永春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建设大厦五楼)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永春县桃东路30号联系电话:****-********2005年8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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