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洗新乡丰田村庙子至田坪公路通畅工程随机抽取承包商公告
石柱县洗新乡丰田村庙子至田坪公路通畅工程随机抽取承包商公告
1.发包条件
石柱县洗新乡丰田村庙子至田坪公路通畅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石柱府办发〔2019〕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统筹资金。项目业主单位为:石柱县洗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按照《关于规范交通行业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随机抽取工作的通知》(石交局〔2019〕198号)进行随机抽取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工程地址:重庆市石柱县洗新乡丰田村 。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硬化丰田村庙子至田坪公路0.35公里,路面宽为3.5米。建设性质为改建,路面采用水泥砼。
2.3发包范围: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面采用C25水泥混凝土,厚度不低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25Mpa,路面调平碎石层厚5厘米。错车道设置每公里不少于3处,其路面宽度不低于6.5米,有效长度不低于30米(中间段长20米、宽6.5米,两侧各5米的过渡段),并设置在视线良好地段。铺筑前需对原有路基进行拓宽、路面进行调平补强,待县交通局验收合格并出具中间交工验收意见后方可浇筑水泥混凝土路面。
2.4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5计划金额:16.27万元。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已进入石柱县交通行业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库(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
3.3技术负责人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 公路工程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及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资能力。
3.4其他人员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证上岗。
注:以上要求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和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六个月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施工企业应当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3.5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手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报名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盖章)、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六个月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业主单位核验)。
4.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5.投标保证金
5.1保证金的金额:
报名参与抽取的承包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
5.2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详见“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的本项目公告上的《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5.3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帐方式缴纳。
(2)网银缴纳:开通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银行转帐:未开通网上银行的企业可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本中心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凡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企业网上帐户注册及变更:
(1)帐户注册。投标人直接进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qszggzyjy.com/)点击左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若为企业,选择“企业”模块,若为个人选择“个人”模块,按要求完成注册。(注册操作流程参照网站通知公告栏的“企业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步骤”)。投标人未注册者将失去投标资格。
(2)帐户变更。已经注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前应修改相应信息。
5.5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注意区分缴纳的账户。保证金严格按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缴纳,每个项目及其分包、分标段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交入。不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1)保证金必须由承包商的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汇出;抽取时各投标人必须同时手持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原件)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原件(或加盖承包商鲜章的复印件)的纸质件带至抽取现场查验。若承包商未按此款规定执行,将失去抽取资格。
(2)凡出票人或汇款人及收款人的全称、帐号、开户银行有误或未盖银行业务章者(含在石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上注册的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开户行名称与承包商在抽取现场出示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不一致者),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将失去抽取资格。
(3)若投标人所提供的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等证明资料若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其保金不予退还并失去抽取资格。
(4)需退还的保证金,原则上直接退回原进账账户(因不可抗力引起账户变更的情况除外)
(5)中签候选人之外的承包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付;中签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签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
(6)报名参与抽取的承包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XX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7)保证金有效期与抽取有效期一致。
(8)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8日9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
※因缴款账户信息不全等问题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付的,由交易中心按程序重新审核后予以退付。
※保证金退款信息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退款查询”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
6.履约担保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项目业主缴纳计划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和2%的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形式为:现金。
7.工程款拨付
按照石柱府办发(2019)47号文件执行。
8.有关资料的获取
8.1登录《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图纸、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不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收到相关资料。
8.2如有疑问,请在2019年6月27日18时00分自行向招标人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不再受理。
9.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报名时间:2019 年6月28日9:00时至10:00时。
9.2报名及抽取地点: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潜在承包商按规定时间在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现场报名,由项目业主单位对报名预选承包商的现场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在审查合格的承包商中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第一候选人,第一候选人必须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剔除备选承包商库、纳入诚信考核,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7.联系方式
邀 约 人:重庆市石柱县洗新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 宁
电话:150*****906
传真:***-********
打开原网址,上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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