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110米栏项目训练培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10米栏项目训练培养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2968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田径运动中心110米栏项目训练培养提供相关服务(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 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6-26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03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6-26 14:00:00至2019-07-03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审核时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7-0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7-08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5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5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网上开标的相关设备(CA证书、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络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免费提供无线网络,但对其稳定性不负责任,建议投标单位自行携带相关设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审核及发售时间: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2)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5楼。(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