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西寮安置房车位租赁和购买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缙云县西寮安置房车位租赁和购买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 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 缙云县西寮安置房车位租赁和购买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缙云县西寮安置房车位租赁和购买政府采购项目 | 1 | 546 | 批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2019年6月20日由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县西寮安置房车位租赁和购买相关事项进行介绍。专家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和讨论,现将论证意见如下: 一、依据《缙云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纪要》【2019】4号,“关于西寮安置房车位租赁和购买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由于安置房配套车位不足,需向缙云嘉缙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和购买相关车位。 二、经与缙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沟通,目前属缙云嘉缙置业有限公司的人防车位不能买卖,人防车位可以以使用权租赁形式签订相关合同;非人防车位使用权以购买形式实现。其中人防车位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最长使用权租赁期为20年,对租赁期满后使用权的法律责任必须以法律条文明确。 三、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采用以租赁和购买方式实现的车位使用权,仅可以从唯一一家供应商中所取得,为此,该产品和服务具有法律和法规的唯一性性质。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缙云嘉缙置业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缙云嘉缙置业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李杭生 | 经济类 | 丽水市税务局 |
蒋忠 | 经济类 | 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 |
姜宇强 | 工程类 | 缙云县水利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综上所述,经专家讨论和分析,一致认为采用从缙云嘉缙置业有限公司属有权的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的租赁和买卖性质具有政府采购法律所规定的唯一性性质,建议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该项目具有合理性、特殊性和无歧视性。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应岳军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缙云县五云街道东方苑3栋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缙云县建设局
联系人: 李金亮
监管部门电话: 139*****659
传真:
地址: 缙云县建设局
附件信息: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