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园荷花梗路、茅棚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环科园荷花梗路、茅棚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科园荷花梗路、茅棚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环科园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道路工程:拓宽原道路路基,新建混凝土面层、过路管、排水沟及挡土墙等;
(2)交通设施:新建标杆、标志及护栏。
2.4合同估算价:约86万元。
2.5工期:6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附联系电话、邮箱及传真)、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项目负责人证书、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2019年2月~2019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太平洋大厦10楼1003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5)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6)投标项目负责人证书;(6)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内企业)或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或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签署意见的《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9)《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的60%,余款在第二年按照审计价格结清。(工程款需按环科园付款时间节点进行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满保修期后支付)
7、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1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 地 址:环科园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605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 电 话:139*****29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年6月26日
附件: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次评标按以下顺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江苏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中标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选择中标人。
(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核。凡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不进入评标范围。
(二)评标细则
1、合理低价中标办法的确定:在发标书时公布限价,按下列等式计算。
2、合理低价=限价*(1-让利率)*40%+各施工单位平均价*60%。
3、让利率:3%、4%、5%(让利率在开标时由第一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抽取确定)。
4、低于并最接近合理低价的投标价的施工单位为中标单位。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6、投标报价低于所有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报价平均值的80%,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计算,但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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