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第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家具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雄县第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家具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雄县第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家具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第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家具采购(第一批)招标人为雄县教育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雄县第三高级中学家具采购。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货地点:雄县第三高级中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27至2019-07-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若采用邮件形式报名,则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及标书款转账银行回单(转账时请备注X1100标书款,账户见联系方式)发至********99@qq.com购买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网上填写资料、上传证照等并携带证照原件前往河北省任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并进行网上报名(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通用项目管理3.0),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或平台技术支持。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且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按照4.1的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有效期内)。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书款),还应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99@qq.com邮箱);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说明、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7-17 09:30,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xggzy.xiongxian.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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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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