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中心农残速测仪招标公告

检测中心农残速测仪招标公告

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残速测仪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委托,对农残速测仪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残速测仪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0-12-188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0-12-1881 208000 0 0 208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1 年 0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1 年 0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1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1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1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11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农残速测仪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十、付款方式: 一次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7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特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2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
耿聆 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项目负责人:张涛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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