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泵站、路灯等设施管护招标公告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泵站、路灯等设施管护招标公告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泵站、路灯等设施管护招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本项目概况: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义三路与兴园路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项目名称: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泵站、路灯等设施管护招标项目磋商范围: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泵站、路灯、红绿灯及进出卡口部分进行维修、保养和看护等。
项目实施地点: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00元
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1年。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包含机电设备维修等相关经营范围;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5个工作日零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供应商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在有效报名期间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方式: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1)营业执照副本(包含机电设备维修等相关经营范围);(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供应商所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8年12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9年6月27日8时30分至2019年7月3日17时30分。
2、方式:报名成功的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50米路北青年创业街区E座615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50米路北青年创业街区E座615室]。
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义三路与兴园路交叉口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路北100米)312室
联系人:丁女士联系方式:****-****************29
九、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附件: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附件: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泵站、路灯等设施管护项目
技术服务要求
一、基本情况
1、路灯部分: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共有路灯1056盏,其中:义三路188盏,兴园路160盏,明园路332盏,顺园路146盏,滨园路183盏,明园路东延47盏。电缆总电缆长度40340米,其中,兴园路7200米,明园路12900米,兴园路6400米,顺园路4920米,滨园路7200米,明园路东延1720米。箱式变电站16台,其中兴园路3台,明园路5台,兴园路2台,顺园路2台,滨园路3台,明园路东延1台。
2、泵站部分: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共有泵站6座,1号雨水泵站(生态河与沾利河交汇处东南角),1号污水泵站(经二路与义三路东北角)、7号污水泵站(滨园路与经三路东北角)、8号污水泵站(庆园路与明园路东南角),9号污水泵站(顺园路东侧路南),外排泵站(明园路东侧路北)。各泵站均有的抽水泵3台,和其他电器设备等。污水管线11.2公里的日常巡检工作,其中1号污水泵站至8号污水泵站4.9公里,7号污水泵站至8号污水泵站3公里,8号污水泵站至9号污水泵站3.3公里,污水处理厂至外排泵站0.93公里。
3、红绿灯及进出卡口部分:红绿灯6处,分别为:兴园路与义三路路口、兴园路与明园路路口、兴园路与滨园路路口、经三路与义三路路口、经三路与义三路路口、 经三路与明园路路口、经三路与滨园路路口;进出卡口6处。
二、磋商范围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泵站、路灯、红绿灯及进出卡口部分进行维修、保养和看护等。
三、路灯服务要求
1、保持道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路灯亮灯率达98%及以上,路灯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9%及以上。
2、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存在大面积灭灯现象,发现故障及时上报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妥善排除故障。
3、发生路灯故障抢修时间必须控制在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灯杆要保持清洁,无锈蚀、无油漆脱落、无乱贴小广告现象。
5、灯具应保持整洁、无灰尘,定期进行清洗擦拭,保持灯具干净整洁,不能影响照明效果。
6、定期对电缆进行绝缘检查、测试,电线电缆接头无过热现象;及时查处私接路灯电源的行为;出现电缆故障24小时内修复,确保路灯正常运行;如高压线路停电,应在供电部门送电后及时检查亮熄时间,确保正常亮灯。
7、不能出现路灯护盖丢失现象;因交通事故造成灯杆受损,应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补缺扶正处理。
8、箱变低压柜要保持平整稳固,标志明显,安全,出入箱导线连接良好,箱内电器工作正常,电器导线排列整齐、连接可靠,箱体无破损,箱门锁闭灵活有效,箱体接地可靠。
9、灯杆灯头保持无倾斜、扭曲,安埋稳固、连接可靠,部件齐全,外观整洁,接地可靠有效,路灯护盖安装严密。
10、对部分路灯灯头和部分电缆进行维修或更换,具体工作内容:路灯部分: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共有路灯1056盏,其中:义三路188盏,兴园路160盏,明园路332盏,顺园路146盏,滨园路183盏,明园路东延47盏。电缆总电缆长度40340米,其中,兴园路7200米,明园路12900米,兴园路6400米,顺园路4920米,滨园路7200米,明园路东延1720米。箱式变电站16台,其中兴园路3台,明园路5台,兴园路2台,顺园路2台,滨园路3台,明园路东延1台。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对所有路灯、电缆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所有故障路灯、粘连线路全部更换,对新出现的故障设施进行换件或维修。
11、维修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件,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作业,杜绝违章施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四、泵站服务要求
1、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确保泵站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1)泵站管护人员应对泵站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制定详尽的维修计划及月度、年度保养计划,并督促泵站技术维修人员按时完成并及时上报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泵站应认真认真做好设备运行及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记录,详细记录泵站运行情况,同时做好设备故障和事故登记等工作。
(3)泵房设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潜水排污泵每个季度必须保养检修一次;航吊维护保养每季度一次;格栅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控制电箱每个季度维护保养一次;电动阀门每月维修保养一次;管道及附属设备每月两次巡视、检修;启闭机每月维修保养一次;污水池漂浮物要每天清理,沉淀物雨季后彻底清理一次;格栅垃圾日产日清等。每次维修保养、检修、清理污水池等要做好记录,并上报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如需更换零部件或小修设备要由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批准。泵站设备自然损坏以及主要配件的损耗更换要及时上报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并根据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4)成交供应商须对外排泵站、7号污水泵站各更换1台潜水排污泵,对其余泵站其他故障水泵进行维修、换件。后期产品的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泵站管护人员必须对泵站的管理和安全运行负责,严格遵守和执行泵站一切规章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按规定着装。泵站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不得脱岗离岗,严禁外人进入生产区域。
(2)当出现突发事件时,专业人员必须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
(3)不得任意改变泵站建筑结构及丢失损坏公物,严禁私自外借水、电,租借场地停车或堆放物品。
(4)熟悉泵站的设备、设施、电器的性能、用途和使用规程,并能正确操作。
(5)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熟悉服务区域,掌握污水的峰谷时间,保证低水位运转,加强与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联系和协调。
(7)做好泵站的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做到机净窗明,室内无蛛网,室外无杂物垃圾。
(8)加强防盗、防火工作,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切实做好泵站安全保卫工作。
(9)做好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红绿灯及进出卡口部分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负责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上述红绿灯及进出卡口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外漏线路重新进行布线,铺设保护套管,对所有红绿灯及抓拍设备进行日常巡查、维修、管护等工作,对设备控制箱开关进行维修。成交供应商应在1个月内修复所有红绿灯和卡口,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总包项目,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后期设备损坏维修、更换等风险因素,项目成交后至服务期满,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采购人不再对后期维修、换件等工作支付任何费用。
2、成交供应商承担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托管期间泵站管护人员工资,继续聘用原管护人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2000元/人,不再聘用原管护人员的按日计算,一次付清。
3、项目部人员包含项目经理1人,电工不少于1人,泵站管护人员6人,成交供应商须为所有项目部人员每人缴纳不低于500元的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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