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人)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服务(二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餐厨、厨余垃圾A、B区及第二渗滤液处理站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等服务项目。

1、服务内容: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调查报告编制、审查、报送及公示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
(1)参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要求确定布点方案。
(2)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因子需要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要求,既包括表1中所列必测项目,也包括依据HJ25.1、HJ25.2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选测项目。
(3)编制监测方案,并根据监测方案开展现场采样工作(监测期间应避开不良天气)。
(4)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编制土壤调查报表及报告,并负责组织、通过报告评审。
*报表要包括:各时期各点各时段的监测结果(最好统计占标率以便自行衡量监测结果的可信程度,执行标准由委托单位提供),监测点经纬度、监测分析方法(含方法适用范围、检出限值、有效检测范围)以及监测点位图、监测点照片。
*报告须附编制、校对和审核人的签名,并附有监测单位资质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同时在监测报告的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CMA章。
*报告及报表分别以书面报告、电子邮件(Word)的形式给出,同时出具监测责任单。
(5)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6)619号),协助完成报送至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和公示工作。
(6)协助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审核及相关工作。

注: 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相关交易服务费、代理费(3000元)、专家评审费(据实)、验收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应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且满足本次招标的相关要求。

3、服务周期:10 个日历天完成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中包含有土壤领域)。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标包划分:1个标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实施地点:滁州市

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7、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限价为:1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8、投标单位须按服务清单及报价表要求逐项填报综合单价与合价,并合计总价,未按要求填报的,投标按无效处理。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公开招标的报价,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采购内容(见清单报价表)中的服务名称、质量及其他相关要求、单位、数量等进行填报单价和合价,不得漏报。如总报价计算错误,将以服务的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总报价作为评标价依据。

2、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相关交易服务费、代理费、专家评审费、验收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3、项目投标人提供服务的质量须符合招标要求。

4、报价时投标人应就以上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5、投标人投标的首次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招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按标包分别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分别密封于每个标包的资料袋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分标包编制、装订、密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封面(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投标函;

(3)报价清单表;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

(6)投标人资质证书;

(7)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8)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须按标包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注明标包号,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密封包装于各标包的资料袋中。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如对开评标造成影响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以上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接受资格审查。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的或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以上(4)—(7)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或证书、证明材料有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将不得参加下一阶段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现金);

上述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交至采购人处(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以上保证金对多个标包均有效,同时投多个标包的,只需缴纳一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报价无效。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凡是未按规定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准参加开标。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书面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 份,副本一 份

(2)投标文件须分标包密封,并标明标包号,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及报价清单表、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按封面、投标函、报价清单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的顺序,须按标包以A4纸制作装订在一起。

(2)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标明标包号。

(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注明下列识别标志:采购项目名称、标包号。

(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时 间:20197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7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八、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主持;

2、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主体资格和个体资格进行验证审查,并宣布审查结果;

5、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7、宣布评审结果;

8、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九、资格审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对于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以及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退还投标人。

十、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本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价格最低评审后,每个标包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3、中标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确定3个工作日后,若采购人未接到投诉,且经采购人考察无议异后,采购人在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4、中标价的确定: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该项目的中标价,中标候选人须对此价格进行确认,该价格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投标人可以不对本次招标项目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确认),即为不可撤回。

5、中标人(中标供应商)即为供应商。

6、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若开标现场,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十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采购函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单价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人填报的服务期或质量要求或样品不符合要求的;

7、法律法规及本招标采购函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实施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查看,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查看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项目实施现场实地查看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彭主任电话:136*****024联系。

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报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最低价,否则采购人可随时终止采购行为和合同。

5.中标候选人确定3个工作日后,若采购人未接到投诉,且经采购人考察无议异后,采购人应当确定每标包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供应商)。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投标资料、不良记录等违背招标文件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6.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9628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0@qq.com(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电子邮箱),采购人将在2019629日17时后进行答复(澄清),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付款方式:不预付服务款,项目服务完成且验收后付清所有款项。

十三、投标文件格式

1、封面

滁州市政府服务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2、报价书

投标函

致:(采购人)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项目采购询价函》,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采购人需求,完成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公 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3、报价清单

报价清单表

项目名称:

服务名称

相关服务要求

工作

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综合

单价

合价(元)

备注

1

投标总报价:

说明:1、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相关交易服务费、代理费、专家评审费、验收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所投服务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备注:报价清单表格可根据投标人情况自行设计,但不得改变本项目招标的实质性内容。)

4、服务承诺书

服务承诺书

致:(采购单位)

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项目采购函中的全部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_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_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被授权方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采购函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确认。

招 标 人: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委托代理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136*****024

(单位盖章)

2019年6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经办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390

(单位盖章)

2019年6月


标签: 现状调查 地下水环境 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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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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