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坪塔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国内)

宁德市坪塔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国内)

招标公告1.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宁德市坪塔路改造工程(招标编号:NGZ-*******),已由福建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本招标工程项目坪塔路K+970~K1+700;长730米、宽46米;2.2.工程建设地点为宁德市东侨开发区;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地势较平坦,附近路网已开通;2.4.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工期120日历天;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2.6.资金来源:国有投资。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2.本工程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选择承包人。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市政工程施工三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3)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统一出售时间为2005年4月12日至2005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超过统一出售招标文件时间的,若想投标的投标人可继续购买招标文件,但招标文件中所定的其它时间均不变,由此而引起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间不足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出售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城东路金鼎科技楼三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150元。招标图纸每份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开标时间:招标人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金额、工期和质量标准承诺。招标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署前路2号,邮编:352100电话:********599,传真:********199联系人:李先生、苏先生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建行宁德市蕉城支行开户名称: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帐号:****************4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城东路金鼎科技楼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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